人太菜就会死

【全职/点叶】嘿,主人(上)

最后亮了!可以当做兄弟的小番外来看,有助于画插图XD

妖客:

哎嘿,我来扔今天的更新啦~ヽ(;▽;)ノ


是的你们没看错,这是一篇点叶,不用怀疑了,就是你们想到的那个点那个叶!多好的一个CP!大家不一起来萌一萌吗!


XDDD送给@暗黑血之毁伤 离歌的投喂~对了别问我(下)在哪里……(喂!喂了就管饱啊!)






  又是一年了。


  我打了个哈欠,尾巴没精打采地瘫在地上,和我一样,软趴趴的。


  不对,这尾巴不就是我的吗?


  我晃晃脑袋,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,趴在大门口继续我漫漫无期的等待。说出来也许没人信,不过我真的没在午睡,真的,你见过有什么狗七月初大中午的搁大太阳底下午睡?


  回答南半球的,你的答案超纲了。


  自从主人离开后,我每天都会趴在这里等着,除了冬天。冬天的B市太冷,小主人关着门不让我往外跑,生怕我冻着。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,但是感动归感动,该叛逆的还是不能少。主人刚走的头两年我还年轻,总要在太阳最好的时候钻空子溜出去趴一阵子,冻得毛都快硬了还是不管不顾地趴着。所幸我在外头呆的时间都不长,溜出去的机会一般都出现在家里有人的时候,他们从来都没有粗心到让我有机会在外面冻成狗肉干。


  所以说,主人一家都是好人。


  后来啊,年纪也大了,吃不住这么折腾自己身体。主人是个明白人,一向懂得顺势而为,我也学着他,退一步,改在玄关趴着等他。这样也挺好,虽然前面的视线被一扇门堵实了,看着有点闷,可想想也许哪一次开门主人突地就出现了,我的一颗狗心忽然和院子里的麻雀一样跃了起来。


  麻雀跃得不高,飞得还挺高,看来这次又扑不到了。


  我瞅着麻雀一曲欢歌飞上了屋顶,寂寞地回了老位置,摇摇尾巴坐下。


  哎,果然是老了,连个麻雀都逮不着了。


  我靠在铁门边上眯了一小会儿,正午的阳光晃眼得厉害,我甩甩头,还是忍不住隔着镂空的大门朝外张望。我自认是条敢于直面惨淡的狗生的狗,可人上了年纪都想着做人要有点盼头,狗也不例外。


  虽然今天早上小主人又信誓旦旦说能把主人带回来的时候,我一边听着,一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,长度直逼主人没有回家的时间。


  小主人没有打我的脑袋,大概因为结局他自己也是知道的。事实上这样的信誓旦旦已经不止一次了,大前年小主人也是那么说着去了H市,回来的时候他抖了抖大衣上沾着的雪屑,像是抖去了过去一整年的晦气。我沉默地望着他,他也沉默地看着我,最后笑笑说:“是啊,他也不在了。”


  是啊,不过小主人你用错了一个字,应该是他又不在了。


  自他上次回来后,这样的不在已是第五年;如果用过年作为标准,就是第十年了。


  啊,现在已经是第十三年了。


  爪子已没了年轻时的力道与锋锐,刨点土还是没问题的。我扒拉着和着青草香的泥土,目光又不知不觉地落到了院子外面。


  明明那时候把我捡回来的是你,最后陪着我的却是跟在你身后的小主人。


  我可以说这是始乱终弃吗?


  我拍拍耳朵想着。


  估计主人不会介意的,反正他也不会承认。


  刚到主人家是在十六年前的那个傍晚,一个月大的我被扔在全然陌生的墙角,我在路灯下蜷缩成一团,本以为再等一等也许母亲就能找到我把我带回去,没想到一场暴雨毫无预兆地罩着我的脑袋噼里啪啦落了下来。


  从那时我就知道,下雨也是一件很疼的事,疼到我连站起来重新找个避雨的地方的力气都没有。


  狗是天生的全色盲,全身上下最灵敏的感知器莫过于那只黑不溜秋鼻子。雨下得那样大,把一切都冲刷得干干净净,连带着我最大的依仗也被剥夺得彻底。雨水带来的寒意比它看上去的更为刺骨,短小的绒毛没能帮我抵挡那股透心的凉意。我在暴雨里瑟瑟发抖,忽然就怨恨起了前主人为什么要莫名其妙把我丢在这个地方。


  下一刻,有脚步声在耳边响起,雨水忽地被挡在外面,我嗅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味道。我听见那个味道的主人用带着笑的声音对我说:“哎,这里怎么有只狗?——叶秋,你过来一下!”


 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我未来的主人,我打了个喷嚏,陌生的恐惧感让我下意识往后挪了挪。没能挪出多少,另一个脚步声很快向我走近,落到耳里的却是和主人完全一样的嗓音:“你让我过来干吗?”


  “帮我拿着。”主人把伞塞到了那人手里,蹲下来把我抱进了怀里,“怎么抖得那么厉害?”


  “哥我说你……嗯?怎么有只狗?”


  “先别管那么多了,赶紧先进去给它擦擦,不然等下要生病了。”


  第一次的遇见太过匆忙,从他抱起我到把我放进浴池不过短短一分钟的功夫,对于一只狗来说却已足够。我说过嗅觉是狗最大的依仗,直到现在我都没办法准确地描述出主人的长相,而那一小段时间足够让我记住一个人身上的气味,至死都不会忘却。


  主人走后再回想起最初的那段记忆,我莫名有些感慨。一个人的长相会改变,性格会改变,唯有他的气味,从生到死都秉持着最初的那份独一无二。可惜人类永远无法知晓这样的感觉,也许这就是属于人类以外的哺乳动物独有的浪漫。


  人类也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,他们能轻而易举地收回对你的宠爱,也能不假思索地对你施以善心。这样的柔软看起来非常脆弱,至少屋顶上的麻雀一向对他们的善良不屑一顾,而我坐在院子里,在我生命的第十六个年头,依旧对开始的那点善意报以感激。


  尽管那个善意的开头继续得并不那么美好……


  “水够热吗?”


  “不……我觉得这个水是冷的……”


  “这回够热了吧!”


  “……还是我来吧……叶秋你是怎么洗的澡?”


  我在冷热交替下又重重地连打了两个喷嚏。


  “哥,你用了什么!”


  “嗯?洗发露,有问题吗?”


  “为什么是洗发露不是沐浴露?”


  “呃……它全身都是毛?”


  “……好吧,可你手上的是沐浴露啊……”


  人类的这个露那个露我到现在都没搞明白,好吧,我承认我现在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不喜欢洗澡。总之折腾了半晌,等他们终于自认为把我折腾干净后,吹毛的环节又是一次新的战争。


  “哥!你不先给它擦干吗?!”


  “嗯?不是没滴水了吗?还不够干?”


  “你以为是吹衣服吗!”


  “叶秋同学,这里我要认真地纠正你,老妈吹衣服都是拧干的。”


  “你知道得那么清楚怎么不给它先擦干?”


  “我吹头发都懒得擦干。”


  “……你赢了。”


  吹毛的活最后落在了主人他弟弟手上,也就是现在的小主人。比起主人略有些粗糙的手法,小主人要细致得多。先用毛巾给我细细擦了一遍,然后才用吹风机呼噜我的毛。第一次看见吹风机,听着它“呼呼”的声响我四条腿全发软了,小主人小声安慰着我:“别怕别怕,很快就好。”


  主人嗤笑一声:“你和它说它懂吗?”


  小主人斜了他一眼:“刚刚洗澡谁和它说‘别怕别怕,只是个淋浴喷头而已’的?”


  主人还是一脸的理直气壮:“我是我你是你,我们不一样的。”


  小主人理都没理他,一边吹着毛一边说:“哎,要不要给它起个名字?”


  “那就叫大黄吧。”主人特别随意地说,“你看它一身黄毛,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。”


  小主人坚决反对:“能有点创新吗?叫大黄的都快烂大街了。”


  主人看起来相当痛心疾首:“就说小孩子不懂,贱名好养活听说过吗?”


  “你不是小孩子啊?”


  “反正比你大五分钟。”


  我“汪”地叫了一声,对主人表示支持,现在想想幸好我不会说人话,不然那时候小主人可能就要把我丢出去了。


  那时候啊,我年纪太小,还是不知道人类嘴里的“分钟”是个什么概念,只知道主人比小主人大,然后这两个称呼在我心中再也没有变过。


  主人叶修,小主人叶秋。


  他们两个绊了一会儿嘴,兴许是吵累了,小主人叶秋对着主人翻了个白眼,先住了嘴。完成最后一击的主人叶修看上去很高兴,他伸出手把吹干了的我抱了过去,手法有些粗糙,不是特别舒服,却意外地让狗安心。


  “这么小一只,还真是个小不点。”


  我看不见主人的脸,只听声音就能想象出他笑起来的模样,暖融融的,和我平时晒的太阳一样。


  特别合衬这句话,也特别合衬主人。


  啊,对了,说到现在我才发现忘了自我介绍。


  我叫小点,小不点的小,小不点的点。


  我是一只血统纯正出身地道的中华田园犬,人类的好伙伴,狗中的好儿郎。


  俗称,土狗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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